2012年7月10日 星期二

認真檢視日本國會福島核災報告 並成立「國家原子能安全管制委員會」



上星期,日本國會指定的福島核災調查委員會提出調查報告。事故的原因除了因監管體制,信息紊亂,因應不佳以及政府不當介入指揮體系外,同時是“一連串錯誤和玩忽職守”的結果。報告同時指出,核災亦根源於“日本文化中一些根深蒂固的習性”。

報告並說,"事故的部分原因是日本政府、監管機構和核電廠運營方東京電力公司的失職。雖然這很痛苦﹐但必須承認",這是一場"日本製造 (Made in Japan)的災難。

此獨立調查委員會(Nuclear Accident Independent Investigation Commission)最終報告的英語版本摘要中,前日本學術會議(Science Council of Japan)會長委員會主席黑川清(Kiyoshi Kurokawa)指出,核電廠事故亦歸咎於員工們“不加質疑地服從,不去質疑當權者,堅決‘遵守程序’,盲目的集體意識以及島國心態”

英文版的報告中表示:"this was a disaster 'made in Japan'. Its fundamental causes are to be found in the ingrained conventions of Japanese culture: our reflexive obedience; our reluctance to question authority; our devotion to 'sticking with the programme'; and our 'insularity'."

此一主要由科學家、律師和學術人員組成的十人調查委員會﹐是調查福島核事故的組織之一﹐也是唯一有權獲得證據和接觸證人的調查組織。委員會訪問了超過1,000位人士﹐收集900個小時的公開證詞﹐作證者包括日本前首相菅直人(Naoto Kan)﹐美國核管理委員會( NRC)前主席米瑟夫(Richard Meserve)等。顯示調查報告的多元和廣泛,應是在福島核災後,一份相當深入的調查報告,

報告指出﹐日本核安全監管機構和東京電力公司,未能正確制定最其本的安全要求﹐導致福島核一廠發生地震和海嘯時毫無應對能力。並且批評了日本核工業監管者和被監管者的友善關係(cozy relationship)。報告說﹐日本有力的行業機構向監管者施加壓力﹐要求他們放鬆監管﹐或是遲延進行監管的措施。“監管機構成了它所監管的行業的人質。”這是相當嚴格的指控。

311之後,台灣原能會和台電有根據從福島災變得到的教訓,陸續改善和增強核能機組的措施,各界則加強關注安全問題。但是在核電廠軟硬體議題外,台灣卻多未探討日本國會的報告中「文化與重大危機」的關連性議題。這樣的論述,本文作者過去曾有文章論及,參考「從福島核災,看菊花與劍」 ( http://gusiba.blogspot.tw/2012/07/blog-post_10.html )。此刻,在日本國會調查報告出爐後,可以繼續延伸兩個研析方向:一是,在這樣久年文化薰陶和尊重價值體制氛圍下,日本的重大災害可能永遠難以避免? 或者為了未來的安全,不只是核能安全,日本上班族,甚至所有民眾會逐步調整文化,從目前,日本式的,如學者所說的  The nail that sticks out gets hammered down (槍打出頭鳥。要明哲保身),轉向西方的,The squeaky wheel gets the grease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應勇於表態)?

再進一步談,日本的文化帷幕中,團結,服從,終身奉行,久被視為是值得驕傲的準則,本來是正面的評價,成就了曾經的「日本第一」。但在福島核災危機後,此一文化價值卻被詮釋成為造成核災的另一項因素,令人萬萬沒有想到。是否今日日本經濟大不如前,和政治現象紊亂脫序,亦與傳統的文化價值有關?更難以不讓人產生連想。

核能電廠,本質上是西方的產物,又不似一般的工業產品,系統相當複雜,分工精細,除了必須嚴格遵守程序書,還有許多的現場決策和指令,有賴管理和操作者判斷執行。因此,員工紀律和廠房文化亦是影響核電廠運轉安全和運轉績效的重要關鍵。

“不加質疑地服從,不去質疑當權者,堅決‘遵守程序’,盲目的集體意識以及島國心態”,這些觀察結果,對核電廠的安全,是利是弊呢?文化體系,曾幾何時成為被譴責的幫兇?普羅日本民眾,會接受“ 自己也要為核災負部份責任”這樣的論斷嗎?

這樣的話題,是否會在驚恐的核災後,日本的文化會出現典範移轉 (paradigm shift),甚而重塑價值系統呢?有一位學者並說,除了日本,不少國度的文化內涵有類似成份,尤其是亞洲的國家,多有著儒學的遺緒,而那是從數百甚至上千年傳承而來,她們也必須因應嗎?要不要有所移轉?

日本國會的調查報告,提出了這樣的論點,卻很難提出解答。文化,一向是極為複雜的命題,那又何能想出簡單的處理方案?亦有外界認為,調查報告突顯出,從文化的觀點,來為災難事件定調,無論是想“非蓄意的為若干人士脫罪?”還是隱喻“享受文明的就應有共同承擔的認知”?總之,“人的因素”佔據了福島核災極大的肇因比例。

「核電安全」與「民族文化」,產生了什麼樣的符號關係呢?日本人已在注意和探討了,台灣有沒有人在研究呢?

同時,報告亦提出了,日本應立即成立獨立的監督核能安全的機構,這是立即必須進行的工作,徹底劃清運轉和監督的角色。這一點,也嚴肅地提醒了台灣政府,目前已規畫將形式上還算獨立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歸併到科技部下,大大降低了扮演監督核能安全的角色。本來已積極朝此規畫推動,但發生了311 核災, 似乎稍有遲緩。

個人認為,整併原能會,是一個極為危險的舉措。原能會負責監督六部,或者八部核能機組運轉,及後續機組停止運轉,除役工作等,無論是減核,廢核,和非核,都應採取嚴格態度,不但不能為了精減政府而整併原能會,反而更要提升其層級和功能,改革目前的委員會組成方式,加強地質,輻射防護和公共安全等專業,檢討制定相關法規,成為適當位階且功能實質獨立的「國家原子能安全管制委員會」。總統府和行政院均不可干涉其決策。

在民意部門部份,亦要有相對的機制設計,並與民間的生態,環保,永續和其他NGO團體,和「國家原子能安全管制委員會」形成三支有力的柱子,共同監督核能安全。

尤其是,「國家原子能安全管制委員會」,這支柱子,由於有實權,其信用和專業若不可靠,核電廠總有一天會出大問題。核安管制作不好,民意機構和NGO,可以直接到「國家原子能安全管制委員會」前,找主任委員抗議。而不是到科技部,去找部長抗議...,部長再找下級的核能安全署去面對...,核安署再向部長報告處理情形 ...。

現在,原能會和台電必須仔細消化這份福島核災調查報告。常說,從失敗中汲取教訓,但是,核電安全禁不起這樣的途徑,而「不幸卻也發生了」福島經驗,使眾人了解了核電廠潛藏重重安全疑慮,「國家原子能安全管制委員會」和台電還有太多的功課要做。而民意機構和NGO,則更任重道遠。